學生專區
公告資訊
公告主旨
內文
公告
112-2學期「分期付款」 辦理公告
申請日期:
2023/12/4 - 12/29 止
(請務必於期限內辦理)
申請說明:
分期總額最高為學分費總額
(★雜費及住宿費不得分期)
申請表格:
「學分費分期付款申請表」(點我下載)
申請流程:
填妥申請表後,依序請輔導老師、學務長、行政處長簽核後,繳交至行政處出納辦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