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生專區

公告資訊

公告主旨
內文
公告
112-2學期「分期付款」 辦理公告

申請日期:

2023/12/4 - 12/29

(請務必於期限內辦理)

申請說明:

分期總額最高為學分費總額

(★雜費及住宿費不得分期)

申請表格:

「學分費分期付款申請表」(點我下載)

申請流程:

填妥申請表後,依序請輔導老師學務長行政處長簽核後,繳交至行政處出納辦理



若有疑問洽行政處出納張姐妹(分機135)
相關連結 :
公告日期 : 2023/12/05
活動起迄 : 起:2023/12/05 迄:2023/12/29
公告分類 :
公告單位 : 行政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