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生專區

學生生活輔導


生活守則

1. 學生在院生活之目的,在於藉著團體生活培養自立、自治及互助的精神,以促進互相學習、磨練品格、造就靈性、學像基督,

使主裡團契生活更進深。

2. 遵守國家各項法律、學院規定。

3. 不得喝酒、吸菸、嚼檳榔、吸食毒品

4. 不得在校內置放有礙公共安全之物品。

5. 學生使用公物時,負有賠償損失之責,故請勿任意搬遷、互換、損毀或丟棄。

6. 學生團契之成立,須在前一個學期將組織章程提報學務會議核准,方可成立。

7. 學生團契及發行刊物,應有本院專任老師輔導及協助。學生張貼海報須經學務處認可。

8. 參加週間聚會(崇拜、專題、禱告會、學生小組)請衣著端莊合宜。飲料食物勿帶入二樓禮堂內。

9. 違反本生活守則,經勸導無效者,提報學務會議處理。

10.性騷擾防治,本院設有性別平等委員會,專線電話:07-9537333*102E-mail:gender@holylight.org.tw

性騷擾相關法規請參閱學院官網「性別平等專區」:http://www.holylight.org.tw/index/control

11.本守則未盡事宜,得隨時修改公佈之。



請假與紀律辦法

為本學院學生對於請假及遵守共同紀律有所依循,各年級各科別學生均適用。請假卡」至學務處領取,

依請假規則填寫送簽後,交於學務處存放。

1. 請假規則

1) 課堂請假:需先經授課老師核准並取得學務處簽核,方完成請假手續。

聚會及活動請假:崇拜、專題、禱告會、輔導小組、清掃、班會、全院活動,

均需事先經輔導老師簽准,並送學務處核准,方完成請假手續。

2) 補請:因疾病或急難未能事先完成請假手續者,應於一週內完成請假手續。

3) 次數:週間活動之事假,單一項目(清掃、崇拜、小組、專題、禱告會等)每學期不得 超過三次,

綜合總次數每學期不得超過十次。

4) 選修生:課程請假須向課程老師請准(依教務處規定),非課程請假(小組、聚會、活動等)請假均須向輔導老師

請准(一學期不可超過三次),畢業前必須完成一年(兩個學期)的小組時間要求。

5) 實習:請謹守崗位,以不請假為原則。

2.有關視訊上課事宜

視訊課程如同正式上課,學生若因個人因素或突發狀況無法上課,請E-mail向授課老師核准,

補請假應於一週之內完成補請手續。請誠實將請假實情告知授課老師。

3.違紀與特例處理

1)凡違反學校相關規定(如學院設施使用規定,宿舍區、洗衣間、圖書館規定,教會實習規定等)而不接受規勸,或有明顯道

德瑕疵、言談行為不當被質疑、不被教會接納之態度、嚴重人際衝突、有損校譽者,將由學務處勸誡、輔導。

2)勸誡輔導無效者交由學務會議議處,並呈「院務會議」。

3)患重病短期內難以痊癒,精神異常須服藥者,患有法定傳染性疾病者,學院得酌情令其休學並就醫治療。

該生之復學必須檢附一份相關醫療證明、一份現屬教會牧長之證明,由教務、學務會議依相關資料審核。


學生宿舍規則

1) 管理:由學務處指派高年級擔任「室長」綜理相關事宜。

2) 入住:開學前三天宿舍開放,請於上班時間內辦理入住。

3) 內務:

a. 室內力求安靜整潔,棉被床單鞋子臉盆盥洗用具,須疊放整齊。保持室內空氣流通,勿私下增設圍幔掛布、

貼圖、或焚點香精油等舉動。

b. 四樓()及七樓()儲藏室按空間使用,個人物品姓名標示清楚,勿超量影響他人權益。

c. 寒暑期原則淨空,用品儘量帶回家存放。申請留宿者僅保留個人需用品。放假期間仍遵守宿舍管理規則。

4) 外宿:住宿生週五至週日因教會活動須外宿,應先告知室長,並向學務處報備。

5) 穿著:離開宿舍區即應衣履整齊,不得穿拖鞋或睡衣在院內其它樓層出入。

6) 安全:門鎖鑰匙或線圈,均由行政處配置並統一管理,禁止私自配置備份。

7) 見陌生人進入宿舍區,要即時盤問,並立即向櫃檯報告處理。來訪會客在一樓大廳會談接待,切勿私邀至宿舍區。

8) 嚴禁:宿舍屬公共空間,嚴禁自炊膳食、私接電線插頭,瓦斯爐及易燃物品、違禁品等。寢室內禁止飼養寵物、

堆放盆栽,禁止任何私人儲物佔據空間。經發現物品沒收並視情節輕重予以懲處

9) 修繕:珍惜公共設施,損壞時請至線上報修填寫「修繕單」,行政處將派員處理。

10) 請節約用水、用電,隨手關閉不用燈具;上下四層樓內儘量走樓梯。

11) 畢業離校:畢業後二週內清理完畢個人物品。

12) 留滯:公告期限逾兩週後仍未清出之物品視為自動放棄,學校全權處理。

其它:因人力不可抗拒之天災而損壞者,由學校主動修繕。若因不慎造成毀損者,由行政處查明責任歸屬後,

由毀損者個人或全體室友賠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