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制介紹

博士班

教牧博士班 (Doctor of Ministry, D.Min.)

【設立宗旨

為回應台灣及各地華人教會的需要,本院特設立「教牧博士班」學制,以裝備委身服事主的傳道人,盼能提升彼等在教導和講道、佈道及宣教、牧養與領導等方面的才能,以俾突破事奉瓶頸,增進教會質與量之成長,建立更合神心意的教會,完成主的託付。

修讀年限

一般期限為5年,可申請延期2年,但總年數不得超過7年;若延期需繳交延期費。

課程設計

課程分必修課、選修課,共44學分

〈一〉必修課(四門課,16學分):

(1)教牧學博士課程導引-研究範圍和方法與論文寫作

(2)教牧領導課程

(3)舊約聖經課程

(4)新約聖經課程

〈二〉選修課(五門課,20學分):

選修課類別:教牧倫理、靈命塑造、教會成長、心理發展與教育事工、婚姻家庭事工、宣教事工、衛斯理教牧事工等,視需要可陸續增加其他類別。

〈三〉博士論文(8學分):含論文提案2學分、論文6學分。

畢業資格

〈一〉修滿規定的科目(36學分),且平均成績達80分以上者。

〈二〉呈交一篇畢業論文,並通過口試,且完成修改,始准予畢業,並授予「教牧學博士」(Doctor of Ministry)之學位。


教博班—幸福門訓組專章

《牧者幸福門訓實務專班》學員,若符上以上資格,可申請同時成為教牧博士班正式生,其學分、論文及學雜費要求均須依教牧博士班要求,完成必修課程及論文後,取得「教牧博士班-幸福門訓組」學位。


招生日期

全年招生

聯絡方式

(07)953-7333#123或電郵 dmin@holylight.org.tw


教牧博士班先修生

〈一〉具本院認可之兩年制()以上碩士學位。凡牧會或在教會/機構(含宣教、神學教育、專業福音機構等)全職服事滿三年,且表現良好者。

〈二〉需目前在職,且有心進修者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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