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內容

入境居家檢疫天數將於10月13日起縮短為「0+7」

自主防疫地點

自於10月13日起實施,放寬入境人員免居家檢疫,改採7天自主防疫(0+7)。相關規劃調整如下:

  1. 自主防疫地點以符合1人1室(獨立衛浴)條件之自宅或親友住所或旅館(可入住一般旅館)為原則。
  2. 自主防疫期間應儘量避免接觸重症高風險對象(包括65歲以上長者、6歲以下幼童、免疫不全及免疫力低下者等)。
  3. 民眾於自主防疫期間有症狀請在家休息,如無症狀且有2日內家用抗原快篩陰性結果才可外出、上班、上學。
  4. 有用餐需要,得於餐廳內獨自或與特定對象共餐。離開座位時及餐點使用完畢後應立即佩戴口罩。外出期間有飲食需求可暫免佩戴口罩,用畢後立即佩戴。
  5. 禁止前往醫院陪病、探病,建議延後非急迫性需求之醫療或檢查,並避免前往長照機構。
  6. 確診之輕症個案可於加強型防疫旅館或原自主防疫地點(不含一般旅館)進行居家照護。